其他
消费券又双叒来啦!
10月28日,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:10月30日,沈阳市将启动第三轮居民消费券发放活动。此次消费券的领取平台和发放方式均有变化,消费者可以在活动期间到支付宝平台进行抢券。
消费券面向全市居民发放,户籍不限。总发放额度3000万元,每个券包50元,包含1张20元券和3张10元消费券。
发放方式和时间
采取“支付宝抢券”的方式,先到先得,同一用户活动期间内最多可领取一次。
第一期:10月30日上午10时发放,总额度2000万元,共40万份;
第二期:11月17日上午10时发放,额度为1000万元加第一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的退款金额;
第三期:12月5日上午10时发放,金额为前两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的退款金额。
自消费券领取之日起算,使用期限为15天,逾期作废并收回。
使用范围
消费券用于在沈阳市辖区内可用支付宝支付的餐饮、线下零售、出行旅游、生活百货、专业销售等5个业态品类的近6万家线下实体餐饮零售企业。单笔消费6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消费券,单笔消费3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元消费券,不找零,不重复使用,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可核销2张消费券,使用消费券亦可同时享受线下实体餐饮和零售企业的其他优惠活动。
信息来源:沈阳地下铁 辽宁日报
热点信息